日常生活

吳某失火燒山獲刑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4:50 來源:www.nltzpx.cn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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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初,慈利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失火燒山犯罪案件,被告人吳某某以失火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吳某某在上訴期內未提出上訴,現(xiàn)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現(xiàn)年67歲的被告人吳某某是慈利縣金巖土家族鄉(xiāng)人,今年4月27日中午他在給自家柑橘樹施完藥后,順便來到其二兒子家的田里查看花生苗生長情況,當看到去年冬天從田坎上割下的雜草已干,并影響到花生苗生長時,就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火燒渣,自信當時山坡上的雜草已發(fā)青不會引起火災,不料突然吹來一陣大風將燃燒著的雜草吹落到山坡上的一蓬枯干的芭茅草上,引發(fā)了一場山林火災。后經(jīng)當?shù)馗刹咳罕妸^力撲救,第二天清晨才將山火撲滅。此次山火,燒毀了該鄉(xiāng)三元村、鄭坪村部分村民自留山上的林木和退耕還林人工造林、中德合作人工造林等項目的林木,經(jīng)林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現(xiàn)場測繪和測算,被告人吳某某失火燒毀山林面積706畝,其中有林地面積142.7畝,林木損失價值達22.2757萬元。由于被告人吳某某失火后能積極參加撲火,主動投案自首,慈利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了上述判決。
  入秋以來,我市天氣持續(xù)高溫,天干物燥,新一輪森林防火特別防護期也即將來臨,法官特別提醒林區(qū)的農民朋友要提高法律意識,千萬注意野外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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