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登記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8:01 來源:www.nltzpx.cn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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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望年內(nèi)實現(xiàn)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登記。屆時,居民在申領駕照時將對萬一遇到車禍等意外情況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獻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獻何種器官作出選擇。“領駕照本是好事,但同時填寫器官捐獻書,怎么看都覺得晦氣”,“如果填了,會不會出了車禍,醫(yī)生不救人直接取器官啊”……領駕照捐器官,網(wǎng)上議論炸開了鍋,有網(wǎng)站調(diào)查稱,接受調(diào)查的九成網(wǎng)友稱不怎么情愿。

. 嘆
不是登記那么簡單
前溪
人體器官捐獻雖然遵循的是自愿原則,但在領駕照的時候要求人家登記,這就犯了人家的忌諱,會讓人家感覺到不吉利。人家還沒有開車上路,就埋下了陰影,這顯然是不符合國人的心理,會自然而然產(chǎn)生一種抵抗力,從而影響捐獻的積極性。
  要想使人體器官捐獻走得更遠,顯然,將眼睛盯在申領駕照上,是舍本逐末的做法。要做的事情其實不少:比如立法,以法律保障器官捐獻的正義性;比如制度保障捐獻者的利益補償;比如信息公開,保證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 問
會不會“被自愿”
舒圣祥
發(fā)放駕照時進行捐獻意愿登記,是很多國家的通行做法,澳大利亞的駕照持有者約80%都愿意簽署,在英國這一比例約為45%。但是國內(nèi)公眾還是不很明白:為何單單要在申領駕照時登記器官捐獻意愿?畢竟,在我們的文化里,剛拿駕照就被要求考慮萬一出車禍死亡,這是很讓人忌諱的。似乎沒有證據(jù)能夠證明,開車遇意外死亡的幾率最高;還有人說,應該在公務員考試報名和官員晉升時登記器官捐獻意愿。
其實,公眾最擔憂的還是會不會“被自愿”。假如這一選擇與官方政績或者駕照申領機構經(jīng)濟利益掛上了鉤,不填愿意捐獻器官,考官就格外關照給小鞋穿,那可怎么辦呢?此為其一。
其二,器官捐獻從意愿登記到最后落實,具體都要經(jīng)過怎樣的程序。比如,登記人可否反悔?再比如,登記人不幸意外死亡,器官捐獻實施過程中,須否提前告知家屬或者要求家屬在場?如果無須家屬在場就可立即實施器官捐獻,那么車禍發(fā)生時,醫(yī)院會否存在對受傷駕駛員見死不救的可能?
其三,無償?shù)钠鞴倬璜I,被醫(yī)療機構過手之后,還能否保證器官移植的公益性?鑒于無償獻血被醫(yī)院高價出售的質疑前科,這個疑慮不設法打消,要大家都去給醫(yī)院做無償經(jīng)濟貢獻,人們當然不會有積極性。
還有一個擔憂,涉及器官捐獻意愿登記的隱私保密工作。死后器官捐獻意愿對個人而言,顯然也是需要保護的隱私;那么,如何盡最大可能保護捐獻者的隱私就是一個問題。一旦器官捐獻意愿的個人隱私得不到保護,不妨做一個最壞的設想:假若被壞人得知某人愿意捐獻某器官,暴利驅動下會否有 “被車禍”的可能……似乎有點無厘頭了,就此打住。

. 析
尚須邁過三道坎
張西流
.我國從“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登記”開始破題,建立第一個專門的器官捐獻體系,很有必要。問題是,推行涉駕器官捐獻制度,尚有相當漫長的路要走,其間至少要邁過三道坎。
  其一,要邁過觀念坎?!八罒o完尸”的魔咒式喪葬意識,長期負面影響著人們對捐獻器官造福于生者的大愛觀念。通常情況是,人們認為在申領駕照時進行器官捐獻意愿登記,與死相關,顯得很不吉利,因而放棄登記。再者,親人遭遇車禍身亡,身體已經(jīng)面目全非,家人再也不忍心讓其身上因捐獻殘缺更多器官。
  其二,要邁過法律坎。相關法規(guī)的模糊表述以及可操作性不強,也使現(xiàn)實中本就少量的捐獻一次次流產(chǎn)。比如,那些自愿捐獻器官的司機,即便在生前完整地填寫了捐獻意愿登記等法律手續(xù),可一旦遭遇車禍去世后,其家屬仍然會阻撓醫(yī)護人員,致使人體器官因錯過最佳摘取時間而喪失功能。問題是,目前沒有相關配套法規(guī),能夠制約、糾正和懲戒這種阻撓。在美國,只要公民自己有意愿,任何阻撓均視為違法。公民申領駕照時必須簽署是否捐獻遺體,同意者駕照上會醒目顯現(xiàn)。若司機突發(fā)車禍搶救無效,醫(yī)院無需家屬同意,可直接摘除其器官。
  其三,要邁過管理坎。參照世界上捐獻率較高國家的經(jīng)驗,供給和需求之間的落差仍然是巨大的。捐獻器官始終是緊缺的公共資源。因此,在獲得了器官之后,如何有效地分配利用,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果管理缺位,造成分配不公,勢必會挫傷人們捐獻器官的積極性。

. 問
考驗公共服務品質
張貴峰
推行“申領駕照登記器官捐獻意愿”,不難想象,在其施行之初很可能會面臨一些阻力。一方面,一些人可能會對這一登記存在抵觸心理;另一方面,即使登記,選擇自愿捐獻的比例也可能不會太高。不過盡管如此,筆者認為,推行包括駕駛人員在內(nèi)的器官捐獻登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
  據(jù)統(tǒng)計,目前中國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萬人,其中只有約1萬人能夠做上手術,供需缺口巨大。與此同時,與器官嚴重短缺并存的又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因缺乏科學的器官捐獻體系造成的器官資源大量浪費”。據(jù)悉,我國“只要有1/10或1/20的遺體實現(xiàn)捐獻,就能滿足器官移植的需求”,這不僅會根本緩解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大大降低器官移植費用,同時也能從源頭上遏制非法器官買賣。
  因此,如果我們對器官捐獻愛心和理性抱有足夠的信心和信任的話,那么長遠來看,人們主動自愿選擇器官捐獻這方面的前景,應該不值得過分擔心。而真正值得讓人擔心和憂慮的是,我們與器官捐獻相配套的公共服務體系、品質,是否值得捐獻者放心托付、能夠贏得他們的充分信任?
  比如,“捐獻者及其家人補償”,如“減免器官捐獻者及其家人的住院醫(yī)療費用、減免器官捐獻者的殮葬費用”、“捐贈者家庭的醫(yī)療保險、學費優(yōu)惠、減少納稅”等,能否被高效及時到位地兌現(xiàn)?再如,被捐獻的器官,在捐獻后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合理分配使用——既能確保真正都用在那些最迫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身上,又能保證其被真正公益廉價地使用。
  在這方面,“無償獻血”的現(xiàn)實,可以說就是一個前車之鑒。比如,一面是志愿者的無償獻血,一面又是病人的高價用血;再如,一面鼓勵人們無償獻血并承諾一定的免費用血待遇,但另一方面,獻血者當真到了要用血時,報銷程序和手續(xù)又顯得繁瑣。
  顯然,如果今后我們的器官捐獻方面的公共服務水平和品質,仍然停留在“無償獻血”的階段,那么,即便國人并不缺乏主動捐獻器官的愛心和理性,器官捐獻登記的前景也不會真正令人放心。據(jù)此前媒體報道,由于擔心捐獻器官“被作為商業(yè)用途、收取巨額器官費用”,在廣東江門,六成的捐獻者中途反悔撤回捐獻。
  就此而言,“申領駕照登記器官捐獻意愿”,不僅是器官捐獻的公益愛心、公共理性的一種考驗,更是配套這種愛心和理性的相應公共服務能力和品質的一種考驗。
         (據(jù)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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