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香港個稅征收模式的三重啟示

更新時間:2018-03-19 12:23:08 來源:www.nltzpx.cn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公眾微信號 近日,一篇“香港單身青年年收入17.8萬,只需繳稅729港元”的微博引熱議。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采訪,發(fā)現(xiàn)微博流傳的數(shù)據(jù)基本屬實。據(jù)悉,香港單身人士薪俸稅的免稅額是108000元,同時,香港特區(qū)政府對2010-2011年度的薪俸稅有75%的稅收寬減,最終這名青年全年只需要繳納725元。(11月10日《人民日報》)
   盡管與內(nèi)地在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上存在巨大的差異,其做法不具有簡單復制的可行性,但在筆者看來,香港個稅征收模式仍有其可取之處,至少可以給內(nèi)地個稅改革帶來三個方面的啟示:
  一是高起點征稅保障中低收入者權益。在香港,一年17.8萬元的收入屬于中等收入階層,然而,作為中等收入者一年只需繳729元個稅,稅負不可謂不低。香港個人稅負之所以如此之低,與其高起點征稅的模式直接相關。108000元的高起點征稅模式保證了中低收入者不成為個稅繳納的主體。在2008-2009課稅年度,當年香港特區(qū)政府寬減了8000元以內(nèi)的全部稅款。在137.8萬名納稅人中,扣減后仍須繳稅的只有62.3萬人,高起點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納稅負擔。
  二是高收入者應為個稅征收的“主力”。香港向來以低稅率聞名于世,個稅也是如此。但令人不解的是,香港的個稅總收入及占財政收入的比例并不低。11月2日,香港特區(qū)政府稅務局發(fā)布2010至2011年度年報,薪俸稅收入連續(xù)第三年創(chuàng)出新高,上升7%,達443億元。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情況,是因為香港的高收入者成為個稅征收的“主力軍”。
  香港最新公布的年報顯示,在2009-2010納稅年度,年收入50萬以上的約28萬人,他們繳納了薪俸稅總額的87.4%,其中,年收入100萬以上的84000多人,則承擔了薪俸稅總額的62.06%。香港這種個稅征收模式很好地達到了稅收目的--調節(jié)收入分配。理想的個人所得稅應當是,讓富人多交稅,以補窮人之不足,而普通工薪階層則無需繳納,香港的個稅征收模式做到了這一點。
  三是靈活的征收模式保證稅負公平。香港特區(qū)政府對個稅的征收很“摳門”,個稅征收范圍很廣。按照《稅務條例》規(guī)定,在香港產(chǎn)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雇工作及退休金收入均須繳納薪俸稅。薪俸稅的課稅范圍很廣,董事收取的董事酬金,雇員收取的工資,客人給酒店服務員的小費,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各種福利如旅游、度假等相關的福利,也需要課稅。同時,特區(qū)政府又很大方,有很多減免稅項目可謂“名目繁多”。比如,可以夫妻合并報稅,夫妻二人免稅額之和為216000元;另為鼓勵市民照顧和供養(yǎng)長輩,如納稅人在有關課稅年度內(nèi)連續(xù)全年與其同住,且無須該名長輩付出十足費用,則可享有額外免稅額30000元,等等。
  當前,內(nèi)地財政收入大幅增收,為推動個稅改革和結構性減稅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如何構建科學、合理的個稅制度,應該成為推動經(jīng)濟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推手。
        (據(jù)新華網(wǎng))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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